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女性参与嫖娼的处罚规定

2024-12-05
在处理涉及卖淫嫖娼的相关案件时,公安机关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主体、性质、情节以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程度,对涉案人员进行适当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惩戒措施,坚决避免使用简单的罚款来代替刑事惩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行政处罚等其他合法手段。对于涉及卖淫嫖娼行为的个人,应依法判处10至15天的拘留,同时可处以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所谓的“没收财产”,实际上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并将其无偿地收归国有,作为刑罚执行方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罚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