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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微工伤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每个月予以发放。 2、工伤职工在评定完伤残的等级之后,将停发原来的待遇,按照相关的规定享受伤残的...
很多人不知道轻微工伤工资怎么算,具体来说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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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轻微工伤工资怎么算,具体来说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住院轻伤是否为工伤,取决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因工作原因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确实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享有休息权。那么,工伤休息的工资怎么算的呢?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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