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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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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territorialresorces是指一个国家疆域范围内拥有的从上空到地下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旅游资源等。有时,国土资源也包括如文化、民俗等社会资源。实际工作部门把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产力发展与布局作为国土资源开发整治的主要任务。国土开发整治的目的,是按照自然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技术成就和形成的生产力,对国土资源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合理的利用,有效的治理,妥善的保护。同时尽可能使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防止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时派生出消极破坏因素,并相应地搞好生产、人口、城镇的合理布局及其生态关系。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本制度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活动。
为规范行政复议听证程序,保障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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