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
收养小孩的材料与程序。(一)、必备材料:单位证明、个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二)、办理程序:到居委会领取证明表一式两份(下列另有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是怎么办收养证明的回答如下: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三.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需要补办孩子收养证明。《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办理收养证 (1)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状况)。 (2)收养人有当地计生部门出具收养人生育情况(如无生育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报案证明属实。 (4)收养人夫妻持当地户口和身份证,共同到收养机关办理手续。 (5)民政部门审查合格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五全天 办理地点:地县市特区民政局 政策咨询机构:地县市特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519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