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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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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归属于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法律并未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权获得抚养权。2周岁以上不满10周岁的子女,法院判决抚养权时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孩子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学历、户籍等因素,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双方的情况基本相同,孩子与姥姥共同生活,法院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
拆迁赔偿需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补偿的范围一般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和人口安置补偿。
第一,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分别,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无准确和细化的限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联盟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第二,从原则上讲,两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识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限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注民由乡村迁往城市,必须拥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允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解决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准许。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限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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