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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因为落户必须跟着父母。但是可以换个方法,先和父母,姥姥姥爷一起落户。之后,父母的再迁出。这样孩子就可以在姥姥姥爷户口所在地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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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外婆家,需要先到外婆家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般来说,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有权分得补偿款。 补偿款一般用来买房解决原居住人的居住问题,如果居住人均同意不买房而分割补偿款,也可以。 如果你姥姥户口在你的住房,她应该能参与分配。比例一般是按人数均分,或者参照实际居住面积的比例。
如房子属于您姥爷个人所有,其可以任意处分,即想留给谁就留给谁,但考虑到您母亲是聋哑人,生活能力弱,可以要求分得适当财产。如房子登记在您姥姥和姥爷两人名下,则您姥姥所有部分应在您姥姥去世时,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即您母亲也有权获得一部分原属您姥姥的财产。您姥爷所有的部分,由其只有分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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