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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出的漯河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的问题,您需要带: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
首先确定是否购买了疾病保险,另看你的情况医生是否要求住院。再看有没有过疾病的观察期。 正常理赔流程是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再到当地保险公司指定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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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如下: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3、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满足条件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政策范围内的、个人承担超过2011年度合肥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即11229.46元)以上部分的,可进行二次报销。 以下六项医疗可进行二次报销: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5、《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表中上述3、4、5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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