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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规定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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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规定尚未废止,但是对于劳动者有利的《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劳动合同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对劳动者有利的部分,可以按照该规定执行!总之一句话,国家立法考虑的是维护劳动者利益,该规定部分有效!所以应该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依法办事,哪种计算更有利,你自己衡量!
1、补偿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开始在单位工作,则单位应自2月份开始支付给你双倍工资。 2、一般情况下,实发工资应当与约定工资在数额上是相同的,如果实发工资少于约定工资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3、法律仅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工资的构成没有具体规定。从理论上分析,工资又叫劳动报酬,是与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密切相关的,只要因劳动而获取的报酬都应算作“工资”,比如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与劳动不直接相关的福利补贴性质的金钱给付不算在工资范畴内。由于工作完成量的差异,每个月的工资可能在总金额上有所差异,那么每个月的二倍工资应按当月的实际工资金额再乘以2来计算。
双倍工资规定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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