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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劳动者早上上班时在路上摔伤,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不算工伤。但如果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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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骑自行车摔倒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6)项规定: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但自行车不是机动车,事故不是交通事故,摔倒应承担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吃住在工地,早上吃饭时摔伤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要求的工伤认定要求,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后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方可认定为工伤。同时,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有看清路等原因,自己不慎摔倒、碰伤、或者遭受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死亡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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