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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有这种情况,我举个例子,咱们注册公司的时候首先要进行核名,核名成功以后才可以把公司注册下来,如果公司注册下来以后贵公司用自己公司的商号做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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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即商标禁用条款)。 2、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商标的制度。《商标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8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撤销的事由有: 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即商标禁用条款)。 2、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未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禁止性条款。未注册商标虽然可以在市场上使用,但其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如违反本条规定,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或处以罚款。2、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未注册商标使用者不得冒充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以及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用于未经批准的商品并标明注册商标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欺骗,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制止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通知或者处以罚款。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通者处以罚款。5、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必须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7月15日的通知,未注册商标使用者应当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不方便标明商品的,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违反者应严格查处,没收违法所得。6、未注册商标不得应当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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