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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在房屋拆迁之前进行听证的,行政机关要在进行听主证前七天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没有通知被拆迁人造成没有参加的,听证是违法的,...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户口、面积、产权分配,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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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户口、面积、产权分配,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等。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第五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主管部门不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
强制应该举行听证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五条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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