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股份合作制度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份合作企业的股权可以转让:员工死亡、退休、退休、辞职或者被企业解雇、解雇、解...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是指股权何时实际转让,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大致有三种看法: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除此以外的情形不可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有以下有效条件: 1、股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 2、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公司已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有关记载已修改; 5、公司已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