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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而另一方希望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除继续履行外,还...
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某些不适当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有以下特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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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没有向债权人交付标的应给付的内容,包括交付实物、支付货币、提供劳务等。 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按约定的标的履行,要求标的的品质(包括无形财产的品质)、品种质量、数量、价款等符合合同要求。债务人如果不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那么合同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当事人不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将构成违约。
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违约行为; 2、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3、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4、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5、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这条法规可以理解为把主动权交给劳动者,要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离职得到赔偿金。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有很多,如原用人单位已经搬迁到外地、原工作部门已经被撤销等,一般是由单位举证,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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