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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申诉。房、地的确不能分离。但这只能引伸出两个问题:1.土地使用权在银行的抵押是否有效。2.是否存在将该土地使用权转归你本人的可能。 如果...
委托律师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查询,就可以知道对方是否用该房产进行押抵贷款了?通常来说抵押贷款仅仅提供房产证是不够的,还需要抵押人亲自签字才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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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首先要知道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amp;q ot;担保承诺公证书amp;q ot;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amp;q ot;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amp;q ot;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首先房产证被偷拿以后,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因为必须房产证上主人的名字才可以办理。在房产证被偷拿以后,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办房产证,在查明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登报遗失证明,之后再办理新的房产证。
抵押物被卖了的,一般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且对抵押权不产生影响。但抵押权人认为可能会损害抵押权的,则可以请求抵押人以买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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