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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采取的是按份分割原则,此时,共有人的实际出资和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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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各国“一方面承认约款为大量交易所需要,但又想否定其不合理条款的效力。然而,政策上的干预如何正当化是理论上的难题”。格式合同在具有诸多益处的同时,其也有消极的一面特别是法律风险是不能回避的。 格式合同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格式合同制订者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款即体现了格式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格式合同中,格式合同制订者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相对人与其之间的权利,不得利用自身有利地位,将意志强加于相对人,损害相对人的利益。
同居具有如下法律风险:同居的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涉及财产分割的,共同财产不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分割;其他法律风险。
出租房常见问题1、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则应一并要求房主到场一起签署;2、房租的付款问题,以怎样的方式付、到最后租期届满时退回押金的条件是什么,都是租客要特别注意的;3、如果希望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免遇到黑中介;4、无论自己找房还是中介找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每一条款,包括违约条件及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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