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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能够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可以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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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第49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根据《》第l4条规定,可以设立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由公司承担。由此可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又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参加民事诉讼。而《公司法》的规定解决的是实体民事责任的最终承担问题。也就是说,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分公司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也可以由总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因为最终的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但是,如果总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能否仅由分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还要看具体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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