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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到复议机关。 需要的材料有:(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列明以下: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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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被害人告发的,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审查范围以下调查终结的案件,需经住建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 (二)拟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万元以上罚款,或是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的; (三)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五)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六)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涉及面大、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二、审查内容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案件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行政处罚的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行政处罚的审核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5.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适当; 6.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限制、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三)非法干涉评标活动的;(四)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收取费用的;(五)未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以及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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