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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主观上没有过错,主观上不是故意的是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新《商标法》将原法第38条第(2)项“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明知”删除,即取消了认定此行为侵权的主观构成要件,确认适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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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承诺书是否有效。如果承诺书有效,表明你放弃了安置权利。否则,你享受安置权。至于承租人与动迁组的纠纷,承租人与房屋房东的纠纷,直接影响到安置权。对外,承租人取得安置人,对内才可就安置权进行分配。你的情况相对复杂,在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律师也不可能给你精准的答复。 高级律师李亚辉,执业十八年为您作答
主观过错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主要存在于刑法、民法等领域,一般情况下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 1、在刑法上,承担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过错。刑法意义上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故意又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在民法上认定民事责任的构成时,通常不区分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民法上,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时,则不再考虑当事人是否有主观的过错,可以认定承担侵权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上述病案资料也是医疗机构应当向法院提供的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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