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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居间协议》或《定金协议》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则可视为《买卖合同》,下家有权要求上家继续履行该合同。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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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合同文本你的付款义务(也就是合同乙方)在先,合同第四条明确规定了“乙方余款付清后”甲方才有合同约定的义务帮助乙方过户。 所以你现在如果中止履行本合同将会导致你的违约。 可以和对方协商要求同时过户并支付余款。或者现行支付余款而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过户,如果满足了合同条件对方仍然不予过户,此时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强制要求对方过户。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一房二卖情形中房子买卖合同的履行如下: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子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子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子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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