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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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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原则上为共同财产,淡出资方明确却表示为自己一方的子女买房属于对自己自女方的赠与,目前,房屋已登记在女方名下,产权并不确定,一旦起诉,男方父母会追认出资行为是为自己一方的子女买房,此时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但是共同还贷部分无论使用夫妻双方哪方公积金,都属于共同还贷,可以分割该部分以及增值利益。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婚后双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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