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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遵循根据监理服务质量选择中标人的原则,中标人应当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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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投标管理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会同水利部建设司或流域机构共同进行管理。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书的要求,主要应包括: 1、投标书综合说明,工程总报价; 2、按照工程质量清单填写单价分析、单位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总造价、三材用量;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选用的主体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施工方案,参加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型号清单; 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组织保证和技术措施; 5、计划开工、各主要阶段(截流、下闸蓄水、第一台机组发电、竣工等)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工期; 6、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 7、工程临时设施用地要求; 8、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之内,人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书面总结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开标前招标准备情况;(二)开标记录;(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四)中标结果确定;(五)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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