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代位诉讼的持股要求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并且只有在上述股东书面请求具有诉讼职权的董事、监事等人员...
股东代位诉讼的持股要求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并且只有在上述股东书面请求具有诉讼职权的董事、监事等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代位诉讼的持股要求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并且只有在上述股东书面请求具有诉讼职权的董事、监事等人员维护公司权益,而其怠于履职的,股东才能向法院起诉。
1、股东代表诉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是百分之十,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都可以提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并不是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要求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即可,不需要持股百分之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