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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结婚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到男女其中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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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当然,不同的地区可能存在细微的差异,在北京登记结婚建议在登记结婚前向当地的民政局了解具体情况。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对当事人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属于本婚姻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有权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对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损毁或者无效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原件及复印件);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三、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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