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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购买合同、购买发票、房屋计划、财产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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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所有权的变更是我们平时经常面临的问题,如住宅所有权人的名字、住宅面积、住宅地址等。如果以上任何项目发生变化,所有权人应立即持有相关证明书,向住宅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手续具体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个人申请应当是身份证和军官证等,公司应当是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2、住宅生产票。3、证明房屋变更事实的资料。4、住宅面积增加或减少的,需要提交新测绘的住宅平面图。根据各地住房管理部门的规定,变更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不同,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管理部门。
房屋变更登记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5、需要的其它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屋变更登记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5、需要的其它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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