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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债务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以后,债务人就不能随意变卖、转让、过户,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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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权人的行为造成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即一担保物上已经存在一个担保物权,担保权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又在其上设立了一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在这种情况下: (1)先有抵押权的,不可能再产生质权、留置权或抵押权。因为在抵押权的情况下,担保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当然其也不可能转移该抵押物的占有而设立另外的质权或留置权。同时,因为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以担保人也不可能以抵押权为标的再设立一个抵押权。 (2)先有质权的,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再设立抵押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担保人同意则可以,此时,抵押权优先于质权。第二,再设立质权的,承诺转质可以,且转质权优先。但责任转质无效。第三,再设立留置权的,可以,留置权优先。 (3)先有留置权的,也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再设立抵押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债务人同意则可以,此时,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第二,再设立质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债务人同意则可以,此时,质权优先于留置权。第三,再设立留置权的,可以,后设立的留置权优先。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银行业的业务经营现状及人员素质情况,导致大多数的公司类担保业务办理并不规范,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无效处理。如果只是想取消的情况,查询下是否符合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中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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