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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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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权损害赔偿和财产权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刑事责任的;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已执行原判刑罚; 三、刑讯逼供或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实践中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被错误拘留的;(2)错误逮捕无犯罪事实的人;(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4)刑讯逼供、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非法使用武器和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已执行原判罚金、没收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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