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改变。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股东转让出自后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负有修改公司章程的义务,若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公司,不予修改公司章程,小股东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股权转让不仅需要交付权利凭证,还需要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制备的用以证明股东身份并具有公示效力的账簿。记载于股东章程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也只认定记载股东名册的股东才享有股东对公司的各项权利。 3、因此,原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后,也转让了其股东资格,必须依照转让后的实际情况修改股东名册,一是为新股东资格的承认和确认,而是为公示。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该条款属于强制性规定,,若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公司,不予修改公司章程,小股东可通过诉讼解决。
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则应当按期缴纳。《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小明想和几个朋友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小明可以用房子的使用权作为出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财产。可见,我国《公司法》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 所以,如果小明的房屋使用权明确,可以作为股东出资进行评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