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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需要证明自己履行了劳动义务,不应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
在劳资关系中,劳方一般处于弱势,资方不发工资时,一般也不发工资条或者。这样对于没有发工资的举证,由劳方承担无疑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劳动争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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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资关系中,劳方一般处于弱势,资方不发工资时,一般也不发工资条或者。这样对于没有发工资的举证,由劳方承担无疑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劳动争议中一般由劳方证明(书证或证言)自己的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可。如果资方不能举证证明已经发放工资,应按未发放工资认定事实。
如果事实如你所说,那么你的选择除了仲裁之外还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所欠工资,并为你补缴保险。 如果一直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的。 如果你去劳动争议仲裁那么需要准备你在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明。 工资条如果有最好也带着,不过在庭审过程中这些证据主要都是单位提供的,在劳动争议仲裁当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 如果拖欠工资的事实很清楚,你也可以支付前往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应该会比较快!但是保险的问题还是要先经过仲裁。
【法律意见】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是拖欠工资。你只需要提交可以证明你和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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