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
解除合同合法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违法的,享有赔偿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十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的。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当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者已不符合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当其劳动合同恰好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用人单位不能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还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条作出解释,规定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只要你其它条件符合规定,你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但劳动者与现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11条第三款项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规定”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是否说现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金而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再请专业律师祥细分析并给予回答为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