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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孙女有赡养义务,《民法典》规定,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
儿子死亡如果没有其他子女的,则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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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继承权的,因为只有以下几个原因你才丧失继承权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你们兄弟姐妹可以协商继承,协商不成的,有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但是法官会充分考虑到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qot;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qot;,你不一定能够分到财产. 第十条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和亲子女的继承权一样平等. 已经分过家的情况:也是有继承权的,虽然分家了,但是并不是继承的开始,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所以分过家的子女也有继承权.除非有遗嘱予以推翻。
一般情况下孙子孙女没有赡养义务,因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而不是孙子女的义务;但是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根据上面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的老人来讲,不仅应当从生活上进行照料,而且在经济上也给予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 二、在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伺候老人,关心、体贴老人,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如做饭、打扫卫生、陪老人聊天遛弯,有病送医院进行护理等。 三、赡养行为的长期性、经常性。丧偶儿媳、女婿要质变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离不开赡养行为的量变。不论是生活上的照料,还是经济上的供养,必须是经常的、长期的,偶尔寄几次钱、做几回饭、看望几次,只能视为对老人有过帮助,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有权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共同继承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继承案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有权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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