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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
公民可以更改名字,请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更正 一、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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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可以单独户口本的。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然一起住在一个地方,但是经济是独立的,分别进行自己的生活,可以分别进行立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的自然间,并且是单独进行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照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是不进行分户的。
不可以。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1)原户主死亡的;(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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