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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故意杀人预备是指为了杀人资金积累工具创造条件;而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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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者联系:在主观意识上均以行凶为目的。都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两者区别: 1、伤害程度不同。故意杀人罪的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2、故意伤害罪的内容是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3、量刑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
犯罪预谋包括犯罪预备,是犯罪预备和规划。也就是说,在采取犯罪行为之前,犯罪分子可以进行规划、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确定方法等一系列准备活动,以达到犯罪的预期目的。犯罪预谋是故意犯罪的重要阶段,也是犯罪分子所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还没有开始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还规定,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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