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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纠纷,首先应明确质押合同的类型,然后确认适用的法律依据。质押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由和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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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与抵押人,既可以是,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发生抵押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因发生抵押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按照《》、《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依法裁决。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与抵押人,既可以是,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发生抵押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因发生抵押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按照《》、《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依法裁决。
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抵押财产纠纷管辖法院都是在所在地,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作法。其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在确立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时,并不以案件纠纷专属于某一性质为前提,而且不动产纠纷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的执行。 2、不动产物权之诉讼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为因不动产而引发的债权诉讼并不直接以不动产上的物权为诉讼标的,其可能涉及诉讼标的为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很多时候不动产债权纠纷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原、被告之住所地均不一致。为便于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能够就近、就地、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得法律上的保护,和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故不动产债权纠纷应遵循“两便原则”,采取任意管辖主义,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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