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在破产之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职工的工资,大部分企业都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这部分债权作为职工债权依照法律是可以优先受偿的,毕...
一房多卖的受偿顺序是1、出卖人故意隐瞒合同标的物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而就该房屋签订的合同无效; 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二、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与起诉的先后顺序没有多大的关系,关键是看是否有财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留置等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一房多卖的受偿顺序是1、出卖人故意隐瞒合同标的物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而就该房屋签订的合同无效; 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在先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经在先购房人请求,可以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