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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串通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另一方串通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1)通过虚假民间借贷转移离婚财产...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违法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采用恶意透支的行为方式也十分狡猾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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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频繁,社会投资风险加大,近年来虚假诉讼成为不法分子“漂白”“淘金”的一种惯用伎俩。从简单的逃避债务、逃避法院执行,到变相套取合伙人资产,将抽逃出资行为“合法化”等,以达到节省费用、稀释债务、转移财产等其他非法目的。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比如虚构借款、签订假合同、伪造证据材料、假倒闭、假离婚等,大多数虚假诉讼是在亲属、夫妻、同学、朋友之间串通,但已有逐渐演变为威胁、贿买作假证之势。虚假诉讼多发于民间借贷、项目工程建设、破产清算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几类案件当中。综合上面所说的,虚假诉讼就是属于严重的扰乱了公堂秩序,而且这种行为也会让对方的权益受到伤害,只要执法人员一旦查到,那么必定就会接受到刑法的处罚,不管是原告或者是被告甚至是国家的公职认为,只要认定必定就会接受到处罚。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在不同地点频繁使用、取现,每次使用取现的金额都在银行规定的限额内,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 (二)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时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伪造保函证明等骗取发卡行的信任,从而领取并持有信用卡之后进行恶意支。 (三)持卡人通过假消费等方式套取银行的资金。关于恶意欠款的后果:恶意欠款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或者规定期限的,仍然与银行保持者联系,一般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故意犯罪形态:犯罪准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1、犯罪准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者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施犯罪的情况。特点:(1)主观上为犯罪(2)客观实施犯罪预备行为(3)实际上无法实施犯罪(4)无法实施犯罪是行为者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预备犯,与既遂犯相比,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失败的是犯罪未遂。特点:(1)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失败(3)犯罪失败是罪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轻微或减轻处罚。3、中止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中止犯罪。特点:(1)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也就是说,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成功,就不会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这意味着罪犯认为自己有可能把罪行放到最后,因为本人的意愿自动放弃了罪行。(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前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后果的发生。(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仅是心态的变化,还要求客观中止行为。中止犯罪,不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的,应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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