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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认定第三人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遇有下列情况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
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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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裁决的双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着行政法律关系,任何一方不服均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由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损害赔偿决定与致害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都密切相关,如果致害人认为要求赔偿的数额太多或以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为由请求法院审查行政机关的赔偿处理决定,则被害人将面临失去或减少赔偿数额的可能;反之,被侵害人起诉要求加重赔偿,致害人的权益也将受到影响,因此这类案件中致害人与被侵害人在相对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另一方均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法律没有赋予社保局参与此类案件诉讼的主体资格。 现在试就用人单位办理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理赔时,探讨一下社保局作为第三人参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可行性。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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