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申请参加行政诉讼。包括:在确权的行政案件中,当其他人认为该权利应属于自己,而行政机关确认给他人时,在因此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被行政机关的决...
需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分为两类:一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二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第三人追加: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符合形式要求,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出追加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与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二、行政诉讼第三人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里的利害关系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有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仅限于行政法的权利义务关系。3、行政诉讼第三人必须在诉讼开始后和审结前参加诉讼。四、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可以主动申请参加,也可以人民法院根据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求,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当列出追加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申请增加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本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增加第三人,使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控制空间,避免诉讼延误,缩短审判期限。添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断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必要追加案件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以笔录的形式通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四、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程序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5、法院裁定不需要追加第三人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裁定法律不给予当事人上诉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7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