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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它补偿。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达不到评残标准,所以只需要支付医疗费和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就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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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 二、营养费:30元天×天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天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四、误工费:元月×月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五、护理费:30元天×天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六、交通费: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七、残疾赔偿金: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上海的城镇标准来赔。】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 十、鉴定费:元(1800元)十 一、律师费: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十 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十 三、停车费: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上述项合计人民币:元
一、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 从相关劳动法律中,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是单位一开始就要求员工承担的,就要开始注意单位的举动,看看是不是有赖工伤的嫌疑。一旦发生公司方面有着这种行动的,建议就是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比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方式,最后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就可以走诉送程序处理了。 2、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因此,按照上面的规定,员工不能鉴定伤残级别的,单位还应该负担按时发薪、发福利等,要是被毫无理由地辞退了,建议还是可以及时用劳动纠纷解决办法处理。 其实,对于对工伤伤残等级结果不服,比如达不到等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市级的伤残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伤残鉴定中对有关劳动部门的行为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注意找到劳动部门的上级,比如对自己居住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不满的,就要向所在地的上一级申请。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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