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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公司负责人,他只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公司经营的延伸,其资金和人员由总公司控制和任命。分公司负责人本身不承担外...
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只是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公司经营的延伸,资金和人员都是总公司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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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对总公司负责。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包括在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仍然是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分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由总公司承担。 2、因为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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