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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判刑有:行为人有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构成犯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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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四)介绍其他诱惑、容忍、卖淫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般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和和构成要件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2.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应当注意的问题1.划清本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2.划清本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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