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讯问、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监护人、近亲属、辩护律师等。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诉讼参与人。
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是否怂恿、是否参与,由全案证据证明--首先您要明确一个理念: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完全取决于客观上他做了什么、也不完全取决于他认为自己做了什么、也不完全取决于他说自己做了什么、也不完全取决于其他任何人说他做了什么,而取决于全案刑事证据确实、充分地证明他做了什么--所以,有一种无罪辩护,叫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辩护;所以,自始至终,辩护律师总以无罪辩护标准审查全案刑事证据。 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