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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1、员工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会被抓,不属于以上人员,也不知道单位非法经营的,不会被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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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不知情或者未参与用人单位的违法经营,员工一般不会被抓;但员工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一般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非法经营行为: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其他。
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要根据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分析、认定犯罪构成对象。这一点,从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第四项规定中体现出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既包括单位犯罪、也包括个人犯罪。只要符合“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达到犯罪的程度,就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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