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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你父亲生前并非立下合法有效遗嘱,且该遗嘱指定你弟弟为其房产的继承人那么你弟弟的行为,属于侵害了你父亲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继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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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弟弟只需要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即可,对于判决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弟弟所有,因为法院“判决房子归全额出资的弟弟”。因此弟弟只需给姐姐234万。2、如果姐姐未实际出资,姐姐不应当享有该房屋的份额,当然如果姐姐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和自己名义商业贷款,视为姐姐出资。3、一审判决时房屋已经装修,法院应当已经考虑了装修情况,至于物业费、水电费煤气宽带使用费由使用者承担,存在初装费的,如法院未与考虑,可在二审中主张。4、另行起诉诉姐姐要求返还房款、装修费、物业费所有费用的45%以及利息,不会得到支持,应为这些问题在一审中和上述3点中已经考虑。如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未对此进行认定,可以在上诉审中进行考虑。5、一审法院应当考虑出资比例来判决,如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中缺少相关项目,可以提起上诉。6、因此,建议你认真研究一下一审判决书,如果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缺少必要的项目,建议提起上诉,主张相关权利。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释》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我弟失踪一个月我报案了可公安局不立案说妇女儿童后来我们自己到移动公司达了他的通话记录我打过去有几个电话很可疑到公安局希望民警帮找人我们这没这种设备我们等了几天他从公安局打来电话说哥我被人骗公安局说他偷别人包可我敢到公安局我还没见到他人就送到拘留所去了我怀疑被人下套了或被人强迫我想见本人问清情况可见不到他人我不相信他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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