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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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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四倍不予保护,月息和年息是可以互换计算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这个得具体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对于利息的规定根据民间借贷规定,年利息在24%以内的法律是予以支持的,利息在24%-36%的是自然债务对于已经付过的您无法追回,对于还未支付的您可以拒绝支付,利息在36%以上的属于法律不予支持的范畴。如果您的合同约定中的利息在24%以内您是需要支付的,对于他们起诉的,若是起诉了法院立案的话会给你们发传票的,并且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年息不超过24%受司法强制保护,超过24%之外部分属自然债务,债权人对此无请求权,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不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意愿支付的,法院不支持不当得利返还。超过36%部分属非法高利,债务人支付后可请求不当得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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