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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
首先,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其次,审判长应当宣布开庭,审判长应当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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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如下:(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及有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完成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第一小点,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和被害人分别陈述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3、讯问,询问被告人和被害人。4、证据的出示和核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在法庭上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5、获取新证据。6、调查核实证据的合议庭。(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终陈述(5)法官宣布休庭,合议庭予以评议。(6)宣判。分为法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当庭宣布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提前公布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宣读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庭开庭审判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院审理案件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审理的程序是不一样的,而相同类型的案件,一审和二审的程序又不一样的,所以审理程序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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