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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应当提供与损失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损失清单、费用单据、保险单、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会保险,可以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合同应支付赔偿金,一年一个月补偿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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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我买的是商业保险。昨晚我还特意询问过保险公司我保险的问题,答复是目前还没有续保,但保单还有效。如果公司决定给我买保费更低的险种,公司是否违反合同,我可以辞职索赔吗?在我们的合同中只提到公司给员工提供保险、各种福利等,但没有提到具体买何种保险。我当心公司说它给我继续买保险,没有违反合同。 另外,象公司1年2年换一次保险公司和险种,员工的保险没有持续性,这属不属于违反合同损害员工利益呢?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为一种强制保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不过,由于交强险的严重亏损,不少保险公司还是想方设法拒保交强险。“由于交强险的普遍亏损,商业保险公司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不择手段拒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不保交强险的主要办法有三种,一是告诉投保人无法出单,二是表示无法受理这一类业务,三是要求必须与商业车险捆绑购买。从拒保对象看,大多为出租车司机、拖拉机车主、摩托车车主以及三四线城市的车主。那么保险公司不保交强险怎么办?在现实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往往对诸多问题存在重大分歧,最后只能走上法院判决之路。其中,部分问题比较突出和尖锐,一是当保险人没有侵权责任时,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汽车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后,保险人对第三者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金额是否进行赔偿。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 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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