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驳回管辖权异议一审行政裁定书如何写啊

2022-08-03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5)昆立行终字第84号 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徐树荣,男,汉族。 一审起诉人张德华,女,汉族,1974年1月13日生,住址云南省宣威市得禄乡色空村委会肖家村106号,身份证号码:**********1134122。 上诉人徐树荣不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行告字第9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驳回管辖权异议一审行政裁定书的规定,结合上诉人一审所提交的诉讼材料,因上诉人未向相对人提出过权利主张,故对本案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裁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