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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办理过户,建议去房管局说一下你的情况问问可以不。...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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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情形一般不会出现,因为办理房产证时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所以一般情形下,提交房产证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产无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过户,材料不齐全无法过户。过户需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一直众说纷纭又格外引人关注的房地产税又传来新的消息,且有细节浮现。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产税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自己要不要交,交的话要交多少,如果交得多要不要赶紧将房子卖掉。其实,专家已经明确,房地产税虽然是直接税,要由自然人纳税人直接缴纳,但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对多数升斗市民来说,有套房子够不上“高富帅”,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可以不用过分担心。就是有一两套房,估计也大多在免征面积内,即便缴也花不了多少钱。至于有多套房的“金主”,可能会受些影响,但相对于其收益而言,这点税也“湿湿碎”,不会太在乎。其实大家更应关注的一点,是方案未将相关的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纳入房地产税,相对之前的各种传言,这个要温和得多,明显也将这一税种同短期的楼市调控政策区分开来,而将其与调节收入不均衡、改良地方财税体制的长远目标联系起来。这一重要的调整,明显是为了减少开征阻力,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将房地产税改革先推行开来。大家还关注的一个焦点是,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收入划归地方。现在地方税收收入增幅下降,会不会将目光盯在房地产税上,将起征点定低、税率定高,从而增加收入?房地产税开征需要考量的环节很多,尤其是作为直接税,老百姓都很关注,地方应该不会太过分,避免不必要的波动。更何况,现在房地产市场依然脆弱,提高房地产税必然会影响房地产销售,进而影响土地出让金等收入,可能得不偿失。涉及民心所向,涉及楼市景气,提高房地产税征收这种杀鸡取卵的事,地方应该不会干。房地产税立足长远,不会因为它而影响房地产的发展,因此对百姓而言,有房子好好住着就是,听说房地产税快来了就卖房子,未免反应过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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