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用工单位的名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2)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 (3)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4)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