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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对“多次”的认定不尽相同,不少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对此存有一定的困惑。有些省份认为“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甚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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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一、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既遂,累计数额不需要达到较大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未遂,不以巨额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巨额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移送管辖两次拘留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拘留条件,就可以拘留,与移送管辖无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 (一)犯罪准备、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 (六)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七)涉嫌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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